公路路線編號規則
公路路線編號由一位公路管理等級代碼和三位數字構成。 國道按首都放射、北南縱線、東西橫線分別順序編號。以首都為中心的放射線由一位標識碼1和兩位路線順序號構成;由北向南的縱線由一位標識碼2和兩位路線順序號構成;由東向西的橫線由一位標識碼3和兩位路線序號構成。 省道在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界內按省會(首府)放射線、北南縱線、東西橫線分別順序編號;編號規則參照5.2條。 縣、鄉、專用公路及其他公路以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公路管理區域為基礎分別順序編制。
均由三位路線順序構成;順序號不足三位數字時,在前位充0。 編號區間:公路路線編號區間國道為G101至G199、G201至G299、G301至G399;省道為S101至S199、S201至S299、S301至S399;縣、鄉專用公路及其公路為X/Y/Z/Q999。
公路路線編號結構如下
G××× 國道G1××指首都放射線,G2××指北南縱線,G3××指東西橫線
S××× 省道SI××指省會(省府)放射線,S2×××指北南縱線,S3××指東西橫線
X××× 縣公路編號
Y××× 鄉公路編號
Z××× 專用公路編號
Q××× 其他公路編號